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前几天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下称《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对金融业限制尺度有所放宽。这份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指导目录》明确表示,我国将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此外,还将“普通住宅地开发建设”从现行《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进行如此的严格调整与限制?又为什么对外资居民住宅市场开发基本不鼓励呢?我想主要是现阶段中国政府主要的任务和照顾中国的社会平衡,俗话说:“攘外安内”,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原因。
一、房地产利润高,支撑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从不到30年的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的房地产业也历经坎坷,随着土地资本市场的放开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老百姓手里有了钱,在居住需求旺盛的近几年中,国内的很多企业之所以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房地产投资与开发就在于他们看到这个市场一直持续超额高利润。如果让外资轻易地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就等于说把这样一大块利润拱手让给他人,整个中国房地产市场很可能就成为了富裕国家的掠财的市场,这种不加限制的投资开发在短期很可能异常火暴,但在长期看来不利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甚至会使市场崩溃。所以,外资轻易地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它的最终后果就是在短短的几年内财富可能被掠走,社会一片空虚,为了照顾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国家也不会将房地产这块“肥肉”拱手让给老外。
二、关乎国计民生,落实政府政策文件与中央十七大精神
从最近国家出台的政策和党的十七大报告来看,24号文件、359号文件、39号令及党的十七大报告都看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都是把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放在第一位。因此,房地产业对外资加以严格规范地限制也就十分正常了,这也是对中央文件与精神地落实。
对于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而加以更严格限制,其主要的根本目的就是如何来提升居民的居住条件和来提升民生的社会福利。我们知道,房地产作为一种特别的商品,它不仅是投资品也是消费品,更重要的是居民的一种生活必需品。如果我们房地产市场对此没有一个清楚的区分,如果我们房地产市场不能够对这个市场有一个清楚的界定,那么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害。在外资投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环境里,要想保障“居者有其屋”,提升民生福利,是不太现实的。
三、对于稳定房价,维护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家都知道,改革开放近30年,无论是深圳还是上海,还是沿海哪个城市,房价快速上涨都是由外国投资者先进入这个市场推高助涨的结果。比如在其他的国家,不仅对外商进入进行严格的限制,而且对外国居民购买住宅都是进行严格限制的。外国居民要到本国购买住宅就得遵守严格的审察制度,不是想买就买的。如果让大量的外国人购买的话,由于住房具有投资品的属性,只要外国投资者预期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是上升的(因为其收入水平及财富往往是国内好多倍),那么这个房地产的投资市场的房价就容易在短期内推上高处,甚至节节攀升,国内民众就会苦不堪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事实告诉我们,要想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稳定房地产价格,就必须限制外来投资的入门瓶颈,引进外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而不是为了一时的突飞猛进和业绩工程,是理智发展的重要体现。
四、减少市场炒作机会,减少投机行为,进一步净化国内房地产市场
限制外国投资者进入,一是可以减少他们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炒作之机会,打击投机倒把行为;二是降低过热氛围,进一步减少房地产市场的社会需求量。这样,就能够促使国内房地产基本上成为一个居民消费的市场,再把投资需求这块给予一定的限制,或用市场的价格机制来应对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那么中国房地产市场就能够走向健康发展之路,全体中国人民的居住条件也就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得以提升。这样,就减少了市场炒作机会,减少房地产由于利益驱使的投机行为,进一步地净化了国内房地产市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所以,要想维护一方市场,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想方设法地维护国家的各行各业有序稳定发展,对于房地产限制外资就是这样,采取的就是“攘外安内”的做法!
原始出处:姜仁的博客 http://blog.soufun.com/9766441/1423739/article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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