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商用须交几个文件
●一是住所使用证明;
●二是由申请人签署作为承诺的《住所登记表》,承诺内容包括: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遇有拆迁服从配合,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
●三是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文件。
民宅禁止从事哪些经营
住宅楼及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都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临时住所使用证明”适用几类
●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批准的建筑物;
●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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