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经商须经邻居点头,这项去年12月份开始实施的新规定,在办营业执照时“卡壳”。
以前用民房经商,没有经邻里同意的,在今年3月份的营业执照年检中,也要补上“邻居点头”这道手续。但实际情况是,无法界定谁才是“利害关系人”,郑州市大多社区不愿盖章,而社区不盖章,就无法办证,这让众多商户苦恼不已。
租民宅经商的公司在郑州居民小区内比比皆是
【事件】
租民宅开公司找社区盖章“卡壳”
租好了房子,本想开家公司经商,没想到在办营业执照时卡了壳。郑州市民武女士的这件烦心事直到昨天也没得到解决。
“我跟社区的工作人员说了一箩筐好话,他们就是不给盖章,你们能不能通融一下,办照时不要这个手续了?”一周前,武女士第三次来到郑州市管城区工商分局,对着办证大厅的工作人员苦苦恳求,但结果还是未能如愿。
该分局的一位女工作人员退还了武女士的材料,理由也是毋庸置疑。武女士开公司租用的房子是货站街上的一套居民住宅用房,而在去年12月5日,郑州市工商局就在内部网站上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民宅经商须经邻居点头(2007年12月6日,《河南商报》曾对此予以报道)。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了要提供自己承诺,保证已经“邻里”同意过,还要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这也就是说,武女士现在租用民宅经商,按照新规定登记门槛提高了。
但武女士找到社区盖章,屡被拒绝,对方称社区不能随便盖章,因为一旦有相邻居民不同意武女士在这附近开公司,难免会起纠纷,而社区盖了章就要对此负责。
【解释】
给民宅商用盖章出了事社区该咋办
社区认为,“没有法律规定,盖章后出了事,牵连到社区该怎么办?”
连续几天,商报记者对郑州市金水区、管城区和二七区共10个社区进行了走访,发现有2个社区明确表示可以盖章,有4个社区表示“材料拿过来看看再说”。而管城区二里岗办事处的2个社区和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的2个社区,均表示绝对不能盖章。
二七区福华街办事处一社区主任接受商报采访时称,他确实知道民房经商需要社区盖章,但“这是工商部门的规定,下发的通知也限于工商部门系统内,我们无从知晓啊,突然来人要盖章,怎么能随便盖章呢?”
在纬二路甲院社区,一位值班女工作人员听说民宅经商要社区出具证明,立即称:“可以盖章,但要带齐房主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才能办理。我们院已有居民来办理过类似登记,我们都给盖过章了。”
经三路关虎屯新区社区的工作人员说,即便是给盖章,也得见了房东问清楚才行。
“一开始全区有十几个社区,都不给盖章,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磨合,现在只有2个社区不同意盖章。”金水区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称,办理营业执照时有不少行业涉及前置审批手续,但这种民房经商要社区盖章的前置手续,涉及面很广,执行中让工商部门很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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