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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发展2.8亿元现金收购上海建华东方大厦

随着世博会的日益逼近,海外资金对于上海酒店业市场的兴趣与日俱增。6月5日晚上,FAREASTCONSORTIUMINTERNATIONALLIMITED——远东发展(0035.HK)在香港发布公告,以人民币2.8亿元的总价,并以现金支付的形式,收购位于浦东花木路上的建华东方大厦。

大厦2.8亿元易主

2008年6月3日,远东发展通过旗下的全资附属公司——锦秋(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订立预售合约,从而以人民币2.8亿元(约3.165亿港元)的现金代价,收购了坐落于浦东新区花木路769-800号的建华东方大厦。收购内容同时还包括了建华东方大厦所在的占地面积3990平方米的花木镇建国村929/7丘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资料显示,建华东方大厦是一幢高18层的包括地库停车场 公寓式酒店,坐落在占地面积约3990平方米的花木镇建国村929/7丘地块之上,土地使用期限是从2004年到2044年止的40年,总楼面面积约1.8万平方米及有208个住宅单位其中158个为开放式单位 及77个车位。远东发展在收购建华东方大厦物业业权的同时,也获得了花木镇建国村929/7丘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记者了解到,建华承诺在本月30日或之前向锦秋交付大厦的“空置管有”,如果建华未能按期交付,则需每日向锦秋支付罚款。如建华延迟交付超过45日,锦秋有权取消预售合约;此外,建华还进一步承诺将在今年年底(2008年12月31日)或之前取得建华东方大厦的《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如果建华未能履约,锦秋同样有权取消预售合约。一旦锦秋基于这些理由而取消预售合约,建华须退还锦秋已付的全部金额,还要加上相当于总代价20%的赔款(约5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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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anwei.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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